您好,欢迎来到绿色食品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投诉 > 「曝光台」销售冒牌“绿色食品”获千元“罚单”

「曝光台」销售冒牌“绿色食品”获千元“罚单”

发布时间:2020-07-10作者:佚名来源: 齐鲁壹点

  5月18日,文登区网络经营者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3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夹心海苔,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

472309f790529822d7c4dde4d0b3bacd0b46d4a6

  日前,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先后接到3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的网店上购买的夹心海苔,外包装上印有“绿色食品”标识,涉嫌是商标侵权产品。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夹心海苔系外地某厂家生产,因“绿色食品”标识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经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核实,海苔生产厂家并未获得使用“绿色食品”标识授权,而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则辩称其使用的标识除了“绿色食品”标识以外,还附加了“非油炸A级食材字样”,并未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实际上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绿色食品”标志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ac4bd11373f082021f0e46064c823aebaa641bee

86d6277f9e2f0708879abe12ee5d799fa801f281

  上图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

  下图为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夹心海苔外包装使用的绿色食品标识

  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代发货的方式销售夹心海苔,没有对所销售的海苔外包装上“绿色食品”标志的真伪进行鉴定,虽然该公司主观上没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但是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同样违法。鉴于威海飞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数量不多,且及时下架了该商品,按照惩教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1000元的罚款处罚。


{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绿色食品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生物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绿色食品在线网 lssp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48523号-2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